【资料图】
沧州第一次申领身份证能在省内办理!
河北省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工作,办理条件及流程等详见正文。
受理范围和地点:
本省户籍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省内其他地方工作、学习、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任一户籍派出所或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都可受理(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机不能办理)。
需交验的申请材料:
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现场签署《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注: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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