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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司法局通过“四公”做优做实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选任机制公正。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对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进行重新调整,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选任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制定《2023年金湖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县司法局牵头部署,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和人选确定等工作,县法院、县公安局予以配合,保障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确保发布途径公开。依托政府网站、金湖发布APP、法润民生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明确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报名事项,提升群众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知晓率。同时通过金湖县816名“法律明白人”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宣传到每个村(社区),做到家喻户晓。及时开通咨询服务热线,畅通咨询渠道,落实专人解答,在县司法局设立专门报名接待处,提供多维度咨询报名服务。
三是各方代表监督,确保抽选过程公平。选任工作领导小组从各镇街常住居民库中抽出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按镇街顺序进行流水编号。每次抽选启动、停止,根据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群众代表,现场指令执行,其他代表现场监督。每轮抽选结果揭晓后,由现场负责人、电脑抽选操作人员和在场监督代表在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册上签名,并予以确认,确保抽选过程公平公正。
四是联合走访调查,确保审查结果公信。司法局会同法院、公安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照相关规定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司法所协同派出所、法庭工作人员、村(居)干部对候选人逐一上门进行走访调查,对平时表现进行评价,同时开展相关法治宣传,面对面征求意见,形成初步调查结果。再结合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局对人民陪审员是否具有选任资格、是否存在任职排除和任职禁止情形,结合初步调查结果进行全面资格审查,确保审查结果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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