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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名称: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艾艾精工股票代码:603580信息披露义务人:蔡瑞美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 580 号艾艾精工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艾精工” “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艾艾精工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艾艾精工、上市公司、公司 指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蔡瑞美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瑞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股份 10,841,250 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蔡瑞美,性别:女,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 580 号艾艾精工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自身资金需求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减持计划,且目前仍有减持计划正在进行中,具体如下:超过 21,866,250 股,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上述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的《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基础上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除以上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其他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择机增减持公司股份,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蔡瑞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二、本次协议变动时间、方式、变动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蔡瑞美 43,365,000 33.19% 32,523,750 24.89%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蔡瑞美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 580 号一楼 乙方(受让方):湖南邕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邕兴定制价值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SXX329)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 200 号华侨国际大厦 913 室 (甲方、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鉴于:(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3580,以下简称“艾艾精工”)的股份; 基于双方的平等协商,双方达成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如下: 一、标的股份有的 10,841,250 股艾艾精工股份(占艾艾精工股份总数的 8.296%)(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利受限的情形。 二、股份转让款股份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 155,246,7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伍佰贰拾肆萬陆仟柒佰元整)。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格均相应调整,但本协议约定的本次交易价款及标的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如果在该等期间内,上市公司发生除息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除息分红金额,本次交易价款相应变化。 三、付款安排 本次交易支付安排为受让方自取得上交所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后支付转让价款。 四、陈述与保证 (1)甲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甲方保证已按乙方要求披露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全部资料,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隐瞒、遗漏或误导成分。 (3)甲方保证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在标的股份上并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亦未设置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 (4)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签署、提供相关文件,以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5)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标的股份的处置进行协商、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该等事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关于处分标的股份的文件,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日前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折价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加以处分。 (1)乙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乙方保证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按时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或承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持有的艾艾精工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艾艾精工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蔡瑞美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艾艾精密工业上市公司名称 输送系统(上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上海 海)股份有限 地 公司股票简称 艾艾精工 股票代码 603580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蔡瑞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 人注册地 路 580 号艾艾精工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量 不变,但持股 人 有√ 无□变化 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 大股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权 益 变 动 方 式 ( 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数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43,365,000 股量 及 占 上 市 公 司 已发 持股比例:33.19%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披 露 义 务 人 拥 有 权益 持股数量:32,523,750 股 持股比例:24.89%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 动比 变动数量:减少 10,841,250 股 持股比例 8.30%例 变动比例:由 33.19%减少为 24.89%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继续减持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市场 买 卖 该 上 市 公 司股票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制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 在侵害 上 市 公 司 和 股 东权 是□ 否√ 不适用□益的问题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制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是□ 否√ 不适用□未 解 除 公 司 为 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 次 权 益 变 动 是 否需 是√ 否□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蔡瑞美标签: 艾艾精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蔡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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